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报送2024年 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切实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填报《中山大学2024年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1),于12月28日前将电子版和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机关部处、直属单位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公务云盘:https://pan.sysu.edu.cn:443/link/2A5DFB8426E073DF81B327DFC7DD3152。文件命名:单位名称—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三、申报说明

      1.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教职工并组织好计划报送工作,以免影响所在单位教职员工2024年出访审批。逾期未报送计划的单位视为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访,各单位须在本单位计划范围内进行调整。

      2. 目前已经在进行2024年因公出国境申报的出访人员,请务必将已申报出访列入到年度计划中予以报备。

      3. 我处汇总计划后,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及要求,可能会对部分工作访问计划进行调整,原则上学术交流性质的出访计划可予以保留。

      4. 此仅为申报计划,不收取任何申报材料,请出访人务必在每次出访前按照因公临时出国(境)流程进行USC线上申报,完成审批和办理因公证照流程后方可出访(办事指南见附件2)。

      申报时,请预留充足时间,建议赴港澳提前至少1个月申报、赴台湾提前至少2.5—3个月,出国建议至少提前2—3个月申报(视出访地签证情况,可参考附件3申报时间建议)。原则上不受理人为原因造成的急件,以确保学校因公出访秩序。

      5. 线上参加境外方主办的国际会议无需报送计划,但需在参会前完成因公临时出国(境)USC申报流程,建议提前至少1个月申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2月14日

(联系人:陈瑜;邮箱:chenyu37@mail.sysu.edu.cn;电话:020-841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