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报送2023年 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切实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离退休返聘人员)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组织填报《中山大学2023年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于12月28日前将电子版和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机关部处、直属单位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公务云盘:https://pan.sysu.edu.cn:443/link/EFC69073A47803330FF36E6916587BC0。文件命名: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单位名称。
三、申报说明
1.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教职工并组织好计划报送工作,以免影响所在单位教职员工2023年出访审批。逾期未报送计划的单位视为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访,各单位须在本单位计划范围内进行调整。
2. 目前已经在进行2023年因公出国境申报的出访人员,请务必将已申报出访列入到年度计划中予以报备。
3. 我处汇总计划后,根据上级部门规定以及要求,可能会对部分工作访问计划进行调整,原则上学术交流性质的出访计划可予以保留。
4. 此为计划申报,不收取任何申报材料,请出访人务必在每次出访前按照因公临时出国(境)流程进行USC线上申报,完成审批和办理因公证照流程后方可出访,请预留充足时间申报,建议提前2-3个月申报(视出访地签证情况)。
5. 线上参加境外方主办的国际会议无需报送计划,但需在参会前完成因公临时出国(境)USC申报流程,建议提前至少1个月申报(参加台湾方主办的活动建议提前2个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2月16日
(联系人:陈瑜;邮箱:chenyu37@mail.sysu.edu.cn;电话:020-841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