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依托外专项目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5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科技部有关通知,我校现组织拟申请“2022年农业农村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单位申报外专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等。
二、研究领域
种业、耕地、设施农业等,项目申报指南详见中山大学外事工作系统(http://202.116.65.172/,下称“系统”)“通知公告”栏。
三、申报要求
各二级单位须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真实性,不得虚报列报。
该项目属于外专项目(非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和执行根据《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科专发〔2021〕49号)实施管理。
有意申请的老师登陆系统(http://202.116.65.172/)填写申报书,2022年5月31日17:00前在系统提交至“申请中”状态;从系统导出申报书纸质版(含《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末页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于2022年6月3日17:00前提交至中山楼413,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说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该外专项目可同时申请,评审、立项、经费下达、过程管理单独进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5月15日
(联系人:刘英杰,联系电话:020-8411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