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报送 2021 年度第三季度境外来访接待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中山大学境外来访接待管理办法》(中大党发〔2019〕77号),境外来访接待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各单位应按季度梳理接待情况,报我处备案。
请梳理2021年度第三季度境外来访接待情况(含线上活动),填写《中山大学境外来访接待备案表》(见附件),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机关部处、直属单位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处联系人邮箱,无须提交纸质材料。未报送则视为无此类情况。
特此通知,感谢各单位的支持。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陈瑜,020-84110817,chenyu37@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