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 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际教育交流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际协〔2021〕69号)(附件1), 2021年度中国—中东欧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现将有关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合作方应来自中东欧方高校,已与我校正式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且协议仍有效。(我校中东欧协议伙伴高校清单详见附件2,框架协议可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索要)
2. 合作形式
申报项目的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 资助领域
2021年度重点支持中东欧高校在医学、智慧农业、育种、生物技术、计算机与网络安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研究、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工程技术(机械工程、电子电器工程、化学工程)、气候变化、电子商务、数字经济、非通用语种、基础学科(物理、数学、化学)、设计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4. 书面承诺
除提供校际合作框架协议外,还应提供合作方教授参与申报项目的承诺书。
二、申报项目与具体要求:
1. 申报项目填写《2021年联合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联同与外方高校的合作框架协议书、承诺书。以院系名义于2021年10月8日下午17:30前通过OA提交至我处,逾期不受理。
2. 因全校申报项目名额只有2项,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组织申报,每个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各单位应负责对申报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
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组织校内遴选后,另行通知具体申报事宜。
附件:
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我校中东欧协议伙伴高校清单
2021年联合教育项目申报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0月4日
(联系人:韩颖,联系电话:020-84036467,联系电邮:hanying6@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