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科技部有关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和“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请登录我校外事工作服务系统(http://202.116.65.172/,下称“系统”)查看具体项目申报指南和指引,在线填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据实填写,不得虚列虚报。

      (二)项目经费须按照《中山大学引智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填报,详见系统“重要通告”栏。

      三、材料提交

      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是2021年7月5日17:00。各申报单位汇总材料并初审,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申报书“项目负责人或学院意见”栏填写意见,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将已签章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如有)一式一份于2021年7月8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园中山楼一期413)。

      四、其他说明

      港澳台专家可参照外籍专家人选条件申报项目;持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籍专家可按要求申报项目;持外国永久居留证件的中国籍专家不能申报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6月26日

(联系人:刘英杰,联系电话:020-8411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