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因公出访经费审核单位及启用中山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2013版)的通知

稿件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产业集团,后勤集团:

       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专题研讨会议(2012年7月2日)纪要》精神,使用科研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出访费用”预算核定工作,原由学校各科研主管部门负责,自2013年1月1日起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由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科研经费管理科执行,地点为南校区中山楼205。使用其他经费的出国费用预算审核职能部门不变。
       据此,我处同时启用《中山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2013版),相关表格请从我处网页下载。原申报表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