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开展试运行 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新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6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便利广大教职工以及各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我处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流程进行了优化,拟于2021年3月15日启动公示新流程,试运行至6月15日。相关工作要点如下:
一、公示发布新流程
取消通过OA发布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的流程,出访人USC填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提交后,自动提取相关字段生成公示信息,经出访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拟公示信息后,发布到学校统一门户“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栏”。
单位公示人仍需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行公示结果确认,此环节无变更。
二、试运行期安排
1. 试运行期间将关闭原OA发布“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的功能,出访人可直接登录USC进行因公出访申报,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指引;
2. 如已通过OA发布了公示的出访人,可在USC申报时选择“已进行公示”并如实填写原公示截止日期,将不再重复发布公示信息。
三、其他说明
请出访人进行USC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时,务必认真填写相关字段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试运行期间,欢迎各使用者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业务问题请联系020-84110817(chenyu37@mail.sysu.edu.cn);技术问题请联系网络中心帮助台020-84036866,0756-3668500。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新流程图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