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开展试运行 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新流程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便利广大教职工以及各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我处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流程进行了优化,拟于2021年3月15日启动公示新流程,试运行至6月15日。相关工作要点如下: 一、公示发布新流程中山大学关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机构改革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经研究决定: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置3个科室,分别为国际事务科、港澳台事务科、综合管理科;中山大学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年报信息公示
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5〕1588号),以及《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要求,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单位需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现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2019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2020年5月1日至5月14日)。关于因公出访现场业务办理的温馨提醒
各位师生: 为积极配合做好新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集中,保障广大出访师生的身体健康,原则上暂缓审批及办理一般性出国及赴港澳台团组,现就近期办理因公出访现场业务提醒如下: 一、领取因公证件转发:国家移民管理局建议内地居民合理安排出国出境时间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公众号(2010年1月28号)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和一些国家、地区已实施的入境管制措施,为保障广大中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国家移民管理局建议近期有出国出境计划的内地居民合理确定出行时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外〔2019〕3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各有关科研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培育“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的引智工作发展思路,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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